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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0/15

中共滕州市城乡供水中心总支委员会

滕  州  市  城  乡  供  水  中  心

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供水行业作风建设,促进供水行业作风转变,提高供水工作效率,根据滕办发[2012]52号和滕水党字[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和供水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开展“群众满意度提升年”活动为主线,以解决制约中心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通过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中心整体工作,确保城乡供水工作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二、评议范围

中心各部室和各辅业单位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加快供水改革发展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加强供水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相结合,与解决影响供水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及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相结合,着重评议以下六个方面: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水务局党委赋予的各项任务情况。尤其是重点工程建设、供水优质服务、供水市场管理等职责履行情况;

(二)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执法公开、公正、公平情况;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群众满意度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

(四)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情况;

(五)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从源头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情况;

(六)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枣庄民意通”网站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情况等。对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时答理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四、方法与步骤

本次行风评议实行统一组织、分类评议、综合评定,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共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上旬)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制定评议方案,召开动员会议。

2、广泛宣传发动。各部门要通过组织专题座谈、征求意见、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宣传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通过网站全面公开2011年度民主评议反馈的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以及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评议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1、问卷调查评议。一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问卷调查工作由中心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发放问卷调查表2000份,发放范围:市级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察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供水义务监督员,个体工商户和社区居民代表。广泛征求全市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供水整体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部门,认真限时整改,不断改进工作,提升行风建设水平。

二是内部问卷调查评议。中心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计划发放内部问卷调查表260份,发放范围: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一级部门党政正副职、二级部门正副职,以及在每个部门随机抽选3—6名职工代表,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监督员参加。

对问卷调查采用综合评议评议、现场填表、当场密封收回的方式进行,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等次。由中心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汇总,并排出综合满意率名次,报中心党总支,作为年终评先树优参考依据。

2、明查暗访。在上级部门明察暗访的同时,中心行评领导小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讨论、查看窗口部门、回访服务对象等形式,深入了解参评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3、工作考核。在明查暗访的基础上,对部门评议组织工作、纠风专项治理、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问题整改、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情况以及“枣庄民意通”受理问题处理情况等进行考核。

(三)汇总阶段(11月下旬)

1、召开评议代表调度会,听取评议小组、评议代表对参评部门的工作考核情况。

2、评议汇总分析。对各部门定性工作考核后,由中心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汇总,梳理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评价办法。对参评部门的满意率设为100%,问卷调查评议占40%,定性考核(工作考核)分值占60%。定性考核中,评议组织工作占10%,纠风专项治理占15%,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占15%,问题纠正占10%,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及“枣庄民意通”受理问题处理情况占10%。

4、扣分因素。在年度内发生群众举报反映的政风行风案件并经查实的,每起将在汇总后的满意率中扣除0.5%;因干部作风或干扰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被市经济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通报的,(以每件次计算)在汇总满意率中扣除1%。

评议工作中有通报案件和被市经济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案件的,一票否决,对“政风行风热线”反映的问题不解决、推诿扯皮的,发现一次扣5分;中心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明察暗访,发现一次扣5分。

5、评价等次的确定。评价等次分为“满意部门”、“基本满意部门”、“不满意部门”三个等次。三个等次确定的标准为:满意率为90%以上(含90%)的为满意部门;满意率为80%—90% (含80%)的为基本满意部门;满意率为80%以下的,为不满意部门。

(四)反馈总结阶段(12月)

1、通报情况。中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政风行建设情况,对下步工作的要求及群众满意率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评议情况。

2、制定整改方案。各部门要针对行风评议中存在的问题及职工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写出整改报告,于12月底前报中心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心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察,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

3、总结评议工作。对各参评部门的工作及评议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中心党总支。

五、结果运用

充分发挥行风评议结果的作用,把评议结果与表彰、考核、干部的使用、奖惩挂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由中心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议结果存档备案。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行风评议结果排名前三名的部门,优先推荐先进集体;对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单位的,取消部门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群众反应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甚至边评边犯的部门,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规范工作程序,分阶段有重点的抓好落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中心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监督检查,开展分类指导,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二)加强整改,注重实效。坚持纠、评、建并举,强化行业监管。各部门、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自上而下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规范行政裁量权,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着力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巩固供水行业风清气正、人和业兴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监督,确保公正。评议过程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督导检查,在参评代表的选聘,问卷发放、回收、统计等环节,精心安排,严肃纪律,坚决防止拉选票、走过场和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严禁评议人员及评议代表借机谋取影响公正评议的任何利益,凡违反纪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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