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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宪纲副市长在全市工矿企业防汛工作会议上强调 强化措施 协同作战 确保工矿企业安全度汛

发布作者:  来源:滕州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09/6/20

进入汛期以来,工矿企业防汛分部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在分部指挥孟宪纲副市长安排部署下,市经贸局、煤炭局、安监局等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对全市工矿企业开展了拉网式防汛大检查,对煤矿等企业进行了重点排查,建议市防指下达防汛指令11份,督促开工建设防汛应急工程1项,并按照市防指要求与我市境内25家煤矿,签订了防汛目标责任状。

6月19日,全市工矿企业防汛工作会议在市政务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工矿企业防汛分部指挥、副指挥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滕州行政区域内各煤矿企业和部分重点骨干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党组成员、经济开发区常务副主任高广胜同志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经贸局局长周天民同志通报了全市工矿企业防汛工作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局长王洪才同志传达了《关于做好2009年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的通知》;孟宪纲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分别与东大煤矿、八一煤矿、北徐楼煤矿等单位负责人依次签订了防汛目标责任状。最后,孟宪纲副市长就做好全市工矿企业防汛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充分认识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产和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国局部暴雨、山洪、超强台风等极端天气呈多发频发趋势,对防汛保安全构成严重威胁。5月9日至11日,我省济南、滨州、东营等地先后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其中济南历城区的平均降雨达到110毫米,滨州市惠民县最大雨量达到193毫米。如果这次暴雨降到我市,对我们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将造成极大威胁。据气象部门提供的信息,今年我市汛情将较为严重,雷电暴雨等灾害天气频繁,强降雨密度大、次数多,雷电灾害发生率高、强度大。市委、市政府对这一情况高度重视,王忠林书记、王刚市长先后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市认真做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每周一次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将全市防汛工作列入议题,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全市防汛工作的调度。这充分说明了市委、市政府对防汛工作的高度重视。

近一段时间以来,按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工矿企业分部组织经贸、煤炭、水务、安监等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多次深入厂矿企业对防汛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导企业进行整改。从目前工矿企业的防汛现状看,广大工矿企业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措施,不断加大防汛投入,编制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落实了防汛物料,组建了不同形式的抢险队、预备队,部分煤矿企业举行了防洪抢险演练和井下停产撤人演练,防汛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但也必须看到我们的防汛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工矿企业防汛的技术水平还不高;部分煤矿临近的河道河堤整治还不够彻底;部分企业对防汛形势估计不足,思想上还存有侥幸心理等。特别是我市煤矿处于降水充沛,地质灾害多发的地区。汛期雷电、暴雨等灾害天气,极易诱发煤矿透水、瓦斯爆炸等事故。希望大家一定要站在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防大汛的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汛形势分析得更透彻一些,把问题和隐患找得更准一些,把措施定的更有效一些,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二、迅速行动,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各项防汛工作。(一)要立即开展拉网式迎汛大检查。各有关部门、各工矿企业要立即召开防汛专题会议,迅速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系统、单位的防汛措施进行一次认真的、全面的拉网式大检查。要突出雨季防洪、防排水、防雷电“三防”工作重点,认真查找各类事故隐患,重点对防雷设施、排水设备的检查和联合试运行,对矿井内的采空区积水、矿井周边河流、水库、积水坑、塌陷区的积水进行调查、观测、监控,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按照落实整改完成时间、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和物资、落实整改安全措施和落实应急预案的“五落实”要求,及时彻底地整改并消除隐患。特别是各煤矿企业,必须在依法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从事采掘活动,按规定留足煤柱,禁止违法超层越界开采,禁止开采和破坏保安煤柱,特别是防水煤柱。(二)认真落实防汛队伍和防汛料物。各有关部门、各工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防汛工作需要,建立专业或兼职的防汛抢险队和后备队。要切实加强对防汛抢险队和后备队的思想教育和抢险技能培训,搞好实战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有战斗力。防汛料物一定不要出现“空头支票”,要真正备足、备够,定点储存,落实好存放地点、运输措施等,逐一登记造册,一一落到实处,一旦危急,能迅速供应。(三)强化汛期应急管理工作。经贸局、安监局、煤炭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工矿企业要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汛情信息,迅速处理各类紧急情况。值班时,要确定专人及时上报下达防汛指令及雨情、水情和工程进展情况。特别是对出现的灾情,要立即上报。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汛期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处置机制。特别是各煤矿企业,必须认真执行防汛工作指令,严禁在暴雨灾害天气安排工人下井作业,一旦有重大险情发生,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煤炭局要重点针对强降水暴雨灾害天气制定煤矿企业撤出人员的具体标准和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对于不执行指令和撤人措施的煤矿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对因执行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煤矿企业负责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领导,协同作战,确保工矿企业安全度汛。汛期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关我市经济发展、稳定大局,必须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各项防汛工作措施的落实。第一,领导要到位。工矿企业分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工矿企业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对本单位、本系统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和工矿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门人员靠上抓,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第二,职责要明确。工业企业防汛分部具体负责全市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经贸、煤炭、水务、安监等部门,要全面履行工矿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交通、供电、通信、供销、物质、商业等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全力支持好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积极为防汛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第三,纪律要严明。要严格执行防汛纪律,市防指下达的任务,签订的责任状就是命令,要无条件的服从。有关部门和工矿企业要认真履行职责,绝不允许玩忽职守。对不负责任,擅离职守,人为造成的责任事故,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最后,孟宪纲副市长强调,防汛事关大局,责任重于泰山。希望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迅速行动起来,以临战的状态,对各项度汛措施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严阵以待,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工矿企业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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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汛期以来,工矿企业防汛分部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在分部指挥孟宪纲副市长安排部署下,市经贸局、煤炭局、安监局等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对全市工矿企业开展了拉网式防汛大检查,对煤矿等企业进行了重点排查,建议市防指下达防汛指令11份,督促开工建设防汛应急工程1项,并按照市防指要求与我市境内25家煤矿,签订了防汛目标责任状。

6月19日,全市工矿企业防汛工作会议在市政务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工矿企业防汛分部指挥、副指挥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滕州行政区域内各煤矿企业和部分重点骨干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党组成员、经济开发区常务副主任高广胜同志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经贸局局长周天民同志通报了全市工矿企业防汛工作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局长王洪才同志传达了《关于做好2009年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的通知》;孟宪纲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分别与东大煤矿、八一煤矿、北徐楼煤矿等单位负责人依次签订了防汛目标责任状。最后,孟宪纲副市长就做好全市工矿企业防汛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充分认识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产和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国局部暴雨、山洪、超强台风等极端天气呈多发频发趋势,对防汛保安全构成严重威胁。5月9日至11日,我省济南、滨州、东营等地先后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其中济南历城区的平均降雨达到110毫米,滨州市惠民县最大雨量达到193毫米。如果这次暴雨降到我市,对我们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将造成极大威胁。据气象部门提供的信息,今年我市汛情将较为严重,雷电暴雨等灾害天气频繁,强降雨密度大、次数多,雷电灾害发生率高、强度大。市委、市政府对这一情况高度重视,王忠林书记、王刚市长先后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市认真做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每周一次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将全市防汛工作列入议题,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全市防汛工作的调度。这充分说明了市委、市政府对防汛工作的高度重视。

近一段时间以来,按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工矿企业分部组织经贸、煤炭、水务、安监等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多次深入厂矿企业对防汛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导企业进行整改。从目前工矿企业的防汛现状看,广大工矿企业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措施,不断加大防汛投入,编制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落实了防汛物料,组建了不同形式的抢险队、预备队,部分煤矿企业举行了防洪抢险演练和井下停产撤人演练,防汛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但也必须看到我们的防汛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工矿企业防汛的技术水平还不高;部分煤矿临近的河道河堤整治还不够彻底;部分企业对防汛形势估计不足,思想上还存有侥幸心理等。特别是我市煤矿处于降水充沛,地质灾害多发的地区。汛期雷电、暴雨等灾害天气,极易诱发煤矿透水、瓦斯爆炸等事故。希望大家一定要站在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防大汛的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汛形势分析得更透彻一些,把问题和隐患找得更准一些,把措施定的更有效一些,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二、迅速行动,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各项防汛工作。(一)要立即开展拉网式迎汛大检查。各有关部门、各工矿企业要立即召开防汛专题会议,迅速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系统、单位的防汛措施进行一次认真的、全面的拉网式大检查。要突出雨季防洪、防排水、防雷电“三防”工作重点,认真查找各类事故隐患,重点对防雷设施、排水设备的检查和联合试运行,对矿井内的采空区积水、矿井周边河流、水库、积水坑、塌陷区的积水进行调查、观测、监控,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按照落实整改完成时间、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和物资、落实整改安全措施和落实应急预案的“五落实”要求,及时彻底地整改并消除隐患。特别是各煤矿企业,必须在依法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从事采掘活动,按规定留足煤柱,禁止违法超层越界开采,禁止开采和破坏保安煤柱,特别是防水煤柱。(二)认真落实防汛队伍和防汛料物。各有关部门、各工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防汛工作需要,建立专业或兼职的防汛抢险队和后备队。要切实加强对防汛抢险队和后备队的思想教育和抢险技能培训,搞好实战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有战斗力。防汛料物一定不要出现“空头支票”,要真正备足、备够,定点储存,落实好存放地点、运输措施等,逐一登记造册,一一落到实处,一旦危急,能迅速供应。(三)强化汛期应急管理工作。经贸局、安监局、煤炭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工矿企业要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汛情信息,迅速处理各类紧急情况。值班时,要确定专人及时上报下达防汛指令及雨情、水情和工程进展情况。特别是对出现的灾情,要立即上报。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汛期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处置机制。特别是各煤矿企业,必须认真执行防汛工作指令,严禁在暴雨灾害天气安排工人下井作业,一旦有重大险情发生,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煤炭局要重点针对强降水暴雨灾害天气制定煤矿企业撤出人员的具体标准和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对于不执行指令和撤人措施的煤矿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对因执行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煤矿企业负责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领导,协同作战,确保工矿企业安全度汛。汛期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关我市经济发展、稳定大局,必须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各项防汛工作措施的落实。第一,领导要到位。工矿企业分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工矿企业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对本单位、本系统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和工矿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门人员靠上抓,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第二,职责要明确。工业企业防汛分部具体负责全市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经贸、煤炭、水务、安监等部门,要全面履行工矿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交通、供电、通信、供销、物质、商业等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全力支持好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积极为防汛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第三,纪律要严明。要严格执行防汛纪律,市防指下达的任务,签订的责任状就是命令,要无条件的服从。有关部门和工矿企业要认真履行职责,绝不允许玩忽职守。对不负责任,擅离职守,人为造成的责任事故,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最后,孟宪纲副市长强调,防汛事关大局,责任重于泰山。希望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迅速行动起来,以临战的状态,对各项度汛措施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严阵以待,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工矿企业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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